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让蒋介石头疼的问题,那就是如何确定国会代表的“法定人数”。当时的国会代表逃到台湾的只有1080人,差不多只占总人数的1/3,其任期早都超过了6年。如果增补,只能在台湾地区选举产生,这样一来,自然是不能再代表“中华民国”了。不过这件事情最终也没能为难住蒋介石,因为蒋介石想了个办法专门来解决这一难题,那就是以“总统批准”的钦定形式使这些赴台代表变成了“变相的终身代表”,然后又在台湾地区增补了230人;并将法定人数由代表总数的1/2降低到1/3。法定人数也改为以1954年“第一届第二次国民大会”报到时的1643人为基准,也就是干脆只以在台湾的代表为基准。
这些修正,都为蒋介石连任“总统”铺平了道路。但是,对于蒋介石这一系列的举措,胡适和他的朋友们认为没有一点能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站得住脚,只能为国家制造乱源,并暴露出“修宪连任运动”的操纵者途穷技尽的窘态。
在国会选举期间,因为表决方式(即记名投票还是无记名投票)问题,胡适还跟蒋介石发生了一次大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