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亚伯拉罕的说法(1924),罪疚感源于克服较早的肛门施虐阶段中的食人(也就是攻击)冲动。这发生在一个比弗洛伊德所推断的更早阶段,但是他并未在焦虑与罪疚感之间做出区别。费伦齐也没有关注焦虑与罪疚感之间的区别,他认为罪疚感的本质中有某些部分源于肛门期,他的结论是可能存在一种超我的生理预兆(physiological precursor)。他称之为“括约肌道德感”(sphincter-morality)。【费伦齐,《性癖好的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 of Sexual Habits, 1925,第267页)。】
恩斯特·琼斯(1929)曾研究过恨、恐惧与罪疚感之间的相互作用。他将罪疚感的发展区分为两个阶段,并且称第一个阶段为罪疚感的“前邪恶期”(pre-nefarious stage)。他把这一阶段与超我发展过程中“施虐的前性器期”(sadistic pre-genital stages)相联结,并且主张罪疚感“总是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恨的冲动”;第二个阶段是“真正罪疚感的阶段,它的功能是要保护个体免于外部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