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人的待遇中,印军除享受上述权力外,还享有陆军法令中规定的特殊权利。其中有:可向其所在的军种参谋长,直至中央政府提出申诉;退役时,其财产不得被扣压,对所得各项收入,税收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征税;不得因欠债而被捕;预备役军人在训练或被召回部队时,享受军人特权;法院要在指定时间内优先审理与军人有关的案件,若难以做到,应作出说明,且法院不得因此向军人收费;免缴部分市政税、公共场所收费以及薪金和退休金的邮寄费等,伤残军人免征财产税。
◇ 军事观察家点评:
印度在1947年独立之前是英国老殖民地,长期受英国的殖民统治,其独立后的军事在一定程度上受英国军军事政策的影响,如:印度在建立军队的同时就开始了正规化建设,实行军衔制,这在其它殖民地国家是很少见的。并且,在短短几十年来,印度军衔制发展得相当完善,在几次印巴战争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印度和巴基斯坦原是一个国家,人的长相、语言等都相同,在短兵相接时没有军衔标志,双方很容易混淆。另外,由于印度长期受殖民统治,很需要树立民族自信心,加强国防,提高军人的地位和声誉,军衔制的实行为达成这一目的犹如打开了一条通道。印军在几次印巴战争中均表现了顽强的作风和良好的威武形象,这自然与印军正规化建设包括军衔制的实行有一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