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什么时候能够成为人
“瓜熟蒂落”是客观规律,一般认为,只要胎儿从母亲的肚子里出来就是人了。但如果继续深究胎儿从什么时候开始才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恐怕很多人就答不上来了。
一些有法律常识的人会说,《出生证》或者《户口本》上记载的出生时间不就是胎儿成为自然人或者公民的日期嘛!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看,这个说法无疑是正确的。《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了公民从“出生”时起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条作了进一步解释:“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因此,通俗来说,《出生证》或者《户口本》记载的出生日期就是一个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公民)的起点。很多人在以后的入学、结婚、求职、职务升迁、出国等时都要严格按照《户口本》上的记载填写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时间节点,所以,社会上就出现了一些家长为了赶上9月1日的开学季,甚至剖腹产也要让孩子出生在9月1日之前的怪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