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叶知秋的这思路,帮他混日子拿到俸禄,这倒好办,隔三差五的去衙门露个面,等着领俸禄就是了,其余的时间还是做自己。
陆铭于是点点头:“若只是帮你混日子,那倒无妨。可是,只是为了那点俸禄就这么辛苦,实在有些不值得,要不还是我想办法给你找点钱,就算借给你的,你让娘子家人做个小生意啥的,养家糊口倒也不成问题。而且,你从小喜欢苦练书法绘画,堪称书画双绝,实在不行,可以卖字画吧。《易经》也说过啊,穷则变,变则通……”
“不是这样的!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我堂堂刑部主事,进士出身,怎么能抛头露面去做生意?还让我用字画换钱,真是有辱斯文!”叶知秋涨红着脸急声道,“再则说,我还想有朝一日得到朝廷重用,报效国家呢!没了官职,还能实现我的抱负吗?”
“这倒也是。”
“最关键的一点,你爹的案子是由我承办的,你易容为我后,不就可以名正言顺查案了吗?”
陆铭缓缓点头,这一点其实他一开始就想到了。父亲的冤案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将元凶揪出来,血债血偿。要做到这一点,自己一介平民是不可能的,自己只有借助判官的职权才行。
陆铭深吸一口气,又道:“还有一件事,据我所知,假冒朝廷命官,那可是死罪!所以,一旦事情败露,我固然会被处死,你也难逃严惩,你的家人同样陷入绝境!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已经是刑场上死过一回的人,生死早已经置之度外,但是你不同,你就算致仕退休,无非没钱而已,还不至于蹲大牢甚至没命,如果你帮我易容成你,你就是同伙,就算不被处死,也会有牢狱之灾。这一点,你想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