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完善成绩报告方式。
分数报告是我国教育考试最为薄弱的环节。各省市的学业水平考试通常是通知学校,学生获得每门学科的成绩及总分,或每门课的等第,而没有任何关于学生学习和学校教学、课程绩效的信息。学业水平考试及其成绩报告至少应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第一,成绩报告应该为学生的学习和学校的教学服务,应该向学生、家长、学校提供关于学生学习的信息、学校教学绩效的信息、课程对学生发展的作用和价值的信息;第二,成绩报告应该向不同层次的管理机构提供学生的学习成果以及整个教育体系的绩效等信息。
完整的成绩报告中应至少包括以下要素:报告对象、成绩报告的量表、学业标准的描述、评价单位、报告单位、测量误差、分数的呈现方式、报告媒介。成绩的报告对象不应是单一的,可以是学生、家长、学校教师和校长,也可以是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等,对不同的对象,报告的内容、方式应有所不同;成绩报告的量表除等第外,还需要确定报告原始分数还是量表分数;成绩报告中应清楚地描述学业水平的各个标准,以方便清楚地对应学生达到的水平;评价单位可以是试题、大题或分测验,也可以是整个考试的总成绩等;报告单位可以是学生,也可以是班级、学校甚至整个市区县等;测量误差的报告可以使报告对象清楚地了解分数分类决策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等;分数的呈现方式可以是图、表形式,也可以是文字表述,或者是互相结合的方式等;分数报告的媒介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