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末季,屡败于列强,所签不平等条约都以割地赔款了事。其中《马关条约》,赔款为二亿两,《辛丑条约》,也就是庚子赔款,为四亿五千万两,两者相加,为六亿五千万两,“仅和珅一人之家产,足以当之”,清末民初的人士,持有这样的看法,当然也是有根有据的。
贪污,对政权来说,犹如人之流血不止的创口,要是不止住汩汩流血,这个人最后必失血而亡。同时,贪污,对统治者来说,犹如人之患恶性传染病,要是得不到控制,疫情扩展,许多人都因染此贪症而亡。清代自乾隆后,便走下坡路,出现这样总额为八亿两银的巨贪,以及随后嘉道咸同更大面积的贪污腐败,不能不说是满清灭亡的重要原因。
据《清史稿》,以乾隆五十六年计,岁入银43,590,000两,岁出银31,770,000两。以嘉庆十七年计,岁入银40,130,000两,岁出银35,000,000两。那么,和珅个人的家产,相当于大清国每年GDP数的二十倍以上,颙琰要不眼红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