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AA制”的现象虽然听起来开明有趣,但客观看待,这里面有着许多实际上存在的问题。
首先,夫妻“AA制”的现象不能定位为是我国现代婚姻观念。专家认为:“AA制家庭反映出了一种新型的现代婚姻观念。这种新型夫妻关系好比两人合股经营一项事业,共同承担着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合股经营乃经济学术语,比喻不一定恰当,但如果按这个比喻来推论,如果双方的股本不一或悬殊过大,就会造成各自对家庭承担的责任权利及风险不一样,也就会给夫妻的感情带来影响。如果夫妻合股经营家庭,必然给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带来不利或者伤害。
其次,夫妻“AA制”的组合及其存在应有一定的条件。从西方夫妻“AA制”的实践来看,首先夫妻双方能够一致接受这一方式;其次夫妻双方在收入水平上相近;再者,妻子一般具有相当强的独立意识。但由于我国女性的收入水平总体上同男性存在较大差距,同时,我国女性由于受现实经济社会发展及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其独立意识并没有普遍形成。因此,至少在目前我国实行夫妻“AA制”的前提条件并不完全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