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总结报告中指出:“作为真正自由和幸福的标准的是这样一种社会制度,这种社会制度把人从剥削的压迫下解放出来,给他以广泛的民主权利,保证他能够在应有的条件下生活,使他对明天充满信心,发挥他的个人才能和本领,使他深刻地认识到,他的劳动是有益于整个社会的。社会主义就是这样的社会制度。”[22]社会主义的民主不同于资产阶级的民主,它不是简单地宣告人的权利和自由,而是保证它们事实上得以实现。历史上没有别的社会,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以这样的程度和这样的规模每天实现公民的自由——言论、思想自由、印刷、集会和游行自由等,才能把自由表现意志当作调节全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最重要的原则。
只有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千百万劳动群众才积极地、以日益增长的创造性参加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为真正的创造性是同任何形式的依赖、限制、强迫不相容的。只有真正自由的人,才可能是真正的创造者,而不管他从事何种活动。也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才在这样短的历史时期内取得了宏伟的胜利,在各个生活领域获得了杰出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