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惔、王质赶到公堂,只见堂下跪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背有点驼,身穿白袍,举止拘谨。
衙差喊过堂威后,刘惔问:“堂下跪着什么人?有什么冤屈要伸?”
堂下之人道:“小民吴启拜见大人!大人,小民没有冤屈要伸,小民是来自首的!”
刘惔有些愕然,问:“自首?吴启,你犯了什么事?”
吴启道:“大人,小民三天前毒杀了屠彪一家四口。”
刘惔骇然,道:“你说你犯了杀人大罪?你给我详细说说!”
吴启道:“回禀大人,屠彪曾是我的邻居,十年前他以借物为名进入我家,意图轻薄我老婆,我老婆拼死反抗,屠彪并未得手。得知此事后,我认为既然屠彪没占到便宜,就应该大事化小,毕竟是街坊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可是我老婆并不这样认为,羞愤不已,又哭又闹,我未能及时开导,以致她一时想不开悬梁自尽了。屠彪见出了人命,害怕惹上官司,没过两日就举家搬走了。小民在几个月前无意中得知了屠彪如今在秣陵县的住处。于是,小民在七天前买了一些砒霜,在三天前的半夜翻进他家的院子,把砒霜投入到屠彪一家日常饮水的水缸中,毒杀了屠彪一家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