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便是孟子最著名的命题,劳心者治于人。
他以“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滕文公上》)为由,分出“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引出了一个“天下之道义”:
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请注意,这里的“劳心者”,并不等于今口的脑力劳动者或管理人员,而仅仅指统治者而已,是狭义而非广义,不可以引中了。他之所以把“劳心”者摆在上乘的位置上,正是为了伦理社会“秩序”井然有条罢了,为这一秩序再加上一根用来固定的钢筋。这样,英雄(或圣人)在与“天”、与“上”、与“尊”联系在一起时,又可以加上一条“劳心者”的保证。
无论是孔子,还是孟子,在其确立伦理史观之际,也仍带有“尊天”思想的尾巴,所以,孔子不语怪力神,却仍免不了说: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愉》)
吾谁欺,欺天乎?(《子罕》)
天生德于予,桓想其如予何!(《述而》)
天之未丧斯文也, 臣人其如予何?(《子罕》)
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宪问》)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尧曰》)
孟子把天命思想与英雄史观结合在一起,也便有了他的历史循环论: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孟子·公孙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