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信托组建了专项工作组,评估、法务、财务、金融、房地产部、证券部、信托部等部门全套齐活,制定了一个严密的交易方案。他们拿出报告跟黎朋汇报,说可以签署了。于是,三方签署信托融资协议,云集团旗下的信托、沪市银行和顶天集团,协议是格式化合同,大同小异,三方律师审核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即使有一些不同意见,也是融资方提出的霸王条款。银行和信托方双手一摊说,没办法,格式化合同就是这样,不违法也不违规,行规就是如此,如果你们觉得严重,要不你们再研究研究,待研究透了,我们再坐下签?对方律师轻描淡写的一番话,几乎要把老谢给噎住,郁闷得半天不说一句话。这叫啥事儿啊?虽然自己之前也代表甲方签署过无数霸王条款,谈判时也是颐指气使,霸气侧漏,那时的心态就是大爷心态。如今一朝轮回,到自己处于弱势,几招下来,有些招架不住,心里老大不快活,但有什么办法呢?当事人邬之畏给出的指令是必须签下,越快越好,即使有些不同条款,也要抓大放小。甚至还说,只要合法合规,符合行业规则,吃点儿亏也在所不惜,不要斤斤计较。律师天生谨慎,一句话一个字甚至一个标点符号地抠。甲丙两方律师各执一词,一副不妥协的样子,那还能咋样,以牙还牙?没那个尚方宝剑,人家吃定了他们急着签,一天都不想耽误,还能有啥脾气?老谢审议完了协议,准备通过邮件发送给邬之畏,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其中一条款说,融资三年,如果顶天集团有意提前还款,需要经过云信托同意。这是什么意思?我们有钱提前还款了,还必须要经过云信托同意?那岂不是主动权被剥夺吗?他把这个问题提交给邬之畏。邬之畏直接给退回来了,说不要改,也没必要改,完全按照对方制定的条款签署。邬之畏在想,这老谢琢磨啥呢?真金白银拿到手,还给了三年融资宽松的期限,怎么就想着提前还款?这年头,债多不愁,从银行借贷的钱越多越好,干吗想着怎么还钱,还提前还钱?吃技术活儿饭的,一点儿野心都没有。老板就是老板,干活儿的就是干活儿的,钱还没到手就想着风险。谁不知道顶天集团在银行是“过街老鼠”,新增债权融资分文都搞不到。沪市银行能放款给他们,还不是因为云集团的信誉,有云信托做第三方?他立即下达指令给老谢,大胆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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