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安谋克制
金朝在女真族聚居区建立的地方行政组织就是猛安谋克制,源于古代出猎时的生产组织。随着金政权的建立,猛安谋克又演变为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组织,金太祖时,以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猛安谋克就相当于领地、领户之长。金熙宗统一全国行政区划时,仍保留猛安谋克作为女真地方的地区政权组织形式,使之成为军事、经济、行政三位一体的封建化基层组织,猛安相当于州,上隶所属各路都总管,谋克下有基层组织村寨。
行省制度
行省制度是元朝地方行政制度。以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称都省。除腹内地区直接隶属于中书省以及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朝廷在诸路重要都会设立了十个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简称行省。最高长官一般称平章政事。行省长官统一掌握军事、行政、财政大权。先后设立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等十行省。明初沿用,最高长官为从一品,各设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下设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及都事、检校、照磨、管勾、理问、知事等。1376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行省,或简称省。清初增至十八行省,后又增至二十二行省。现今省制大致渊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