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工作中,如果我们不能选择正确的事情去做,那么唯一正确的事情就是停止手头上的事情,直到发现正确的事情为止。由此可见,做事的方向性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企业的商业行为,还是个人的工作方法,人们关注的重点往往都在于效率和正确做事。
实际上,第一重要的却是效能而非效率,是做正确的事而非正确做事。“正确地做事”强调的是效率,其结果是让我们更快地朝目标迈进;“做正确的事”强调的则是效能,其结果是确保我们的工作是在坚定地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换句话说,效率重视的是做一件工作的最好方法,效能则重视时间的最佳利用——这包括做或是不做某一项工作。
“正确地做事”是以“做正确的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提,“正确地做事”将变得毫无意义。首先要做正确的事,然后才存在正确地做事。正确做事,更要做正确的事,这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很重要的工作理念。任何时候,对于任何人或者组织而言,“做正确的事”都要远比“正确地做事”重要。
正确地做事与做正确的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方式。正确地做事就是一味地例行公事,而不顾及目标能否实现,是一种被动的、机械的工作方式。工作只对上司负责,对流程负责,领导叫干啥就干啥,一味服从,铁板一块,是制度的奴隶,是一种被动的工作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工作的人往往是不思进取,患得患失,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着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