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理性原则
现有常见国家风险评价指数一般都测度四大领域(政治、经济、金融、社会)的国别风险情况。对于“一带一路”投资风险而言,主要表现为中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因此相关共建国家与中国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个因素,就一定会对潜在投资风险的估计产生偏差。一个国家,即使它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很好,金融条件也好,社会风险也低,但只要与中国的关系不太好,就可能使中国的投资面临较大的风险;相反,尽管有些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但与中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那么也有可能对冲掉很多其他因素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因此,考察“一带一路”投资的国别风险,要特别重视东道国与中国的双边关系强度。在这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做出了很好的尝试,在其海外投资风险研究中引入了“对华关系”这一维度,包括双方是否签订双边投资协定、投资受阻程度、双边政治关系、双边贸易依存度、双边投资依存度以及相互的免签情况6个子指标。这区别于已有的其他国别投资风险指标体系设定,为中国海外投资风险评价提供了重要参考。然而其中关于投资受阻程度和双边政治关系的指标设定采用的是主观判断的方法,实际上是会影响到结果的客观性的,因此我们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使用投资失败占比这个指标及其数据,弥补了这部分内容在数据量化方面的不足。